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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新食品标准局修改若干澳新食品标准法规
发布时间:2009-10-13 浏览次数:字体:【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FSANZ)对澳新食品标准做出了一些修改。其中之一便是不再要求啤酒及红酒制造商对其产品中的加工助剂鱼胶作出声明。鱼胶是一种已经许可的加工助剂,通常来源于某些热带或亚热带鱼类的干鱼鳔。FSANZ先前要求此类鱼或鱼产品用于食品饮料时必须做出声明,以警示对鱼类过敏的消费者。

  部长委员会近期通过了一项修正草案,修改了标准1.2.3条款4的目录(即《强制性警告声明》),准许啤酒及红酒制造商将鱼胶作为澄清剂时无需在标签中作出声明。新西兰啤酒红酒及烈酒委员会(BWSCNZ)已向FSANZ提交免于提交这类声明的相关申请。BWSCNZ在申请书中提到,鱼胶作为啤酒及红酒的澄清剂已有悠久历史,并未在易感人群中引发不良反应。

  因此,BWSCNZ还提供了一套科学信息方面的材料汇编,其中包括证明饮用啤酒和红酒所摄入的鱼胶量极低的证据。此外,经口免疫试验结果证明,即使食用了高于饮酒时可能摄入的鱼胶量,也不会使对鱼类敏感者产生过敏反应。

  FSANZ在最终评估结论中通过了修正草案,原因如下:

  鱼胶对鱼类过敏消费者不会引发任何健康或安全问题

  去除产品标签上不必要的声明,从而强调变应原性(过敏原性)方面的信息

  使对鱼类过敏消费者在购买啤酒和红酒时有更多选择

  增加一种澄清剂的选择,而无需将其申报为过敏源,以支持酿酒业发展

  为相关各方提供纯利润

  该免声明条款与其他国际法规相符。

  同时,FSANZ最近公布了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的三项修正条款。分别为A594、  A597、A1011。

  A594由澳大利亚惠氏制药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希望对法规进行修改,准许厂家自愿在婴儿食品中添加营养物质叶黄素。叶黄素是一种天然类胡萝卜素,而非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用于商业的叶黄素精华从金盏花(学名万寿菊)中提取。金盏花中的己级烷(hexane)精华经过氢氧化钾(potassium hydroxide)皂化及结晶体净化而形成黄色棱柱状叶黄素。FSANZ决定修改标准2.9.1,批准婴儿食品中作为营养物质自愿加入的叶黄素最大浓度为9 µg/100 kJ (250 µg/L),在标签上须给出营养声明的最小值为2 µg/100 kJ。FSANZ还决定相应地修改标准2.9.1条款7《目录》中栏目3的标题,从而阐明关于标签上营养成分声明的要求。

  A597也由惠氏制药公司提出,旨在申请将叶黄素作为营养物质添加到幼儿配方辅助食品(FSFYC)中。FSFYC是针对1至3岁幼儿的特殊食品,当能量和营养摄入不足时作为正餐的补充。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主要的FSFYC是“幼儿配方食品(toddler formula)”或“幼儿奶(toddler milk)”的乳类饮料。惠氏希望可添加叶黄素的最高浓度为500 µg/L,从而为幼儿膳食提供适度而有效的叶黄素。FSANZ决定修改标准2.9.3,批准作为营养物质自愿加入幼儿配方辅助食品中的叶黄素最大浓度为500 µg/L,需在标签上声明的最小值为30 150 µg/L。

  A1011由丹尼斯克公司(Danisco A/S)提出,申请批准将纤维素酶配制剂(EC号3.2.1.4)作为加工助剂。纤维素由青霉中无毒性无致病性的菌株发酵而成。丹尼斯克希望在酿造及蒸馏业中采用纤维素酶配制剂,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在上市前安全评估过程中,FSANZ未发现这一申请可能引发的公众健康或安全问题,因此同意修改标准1.3.3条款17中的目录(即《加工助剂》),允许使用由青霉无毒性菌株发酵而成的纤维素酶作为加工助剂。以上修改已于5月28日公布。

  http://www.foodstandards.gov.au/newsroom/foodstandardsnews/foodstandardsnewswin4381.cfm#_advice

  消息来源: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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